作者:龚坚律师
最近,电视剧《大宋宫词》正在热播,男主角即为宋真宗赵恒。印象中,以赵恒为主人公的影视作品以往并不多见。北宋题材多聚焦于太祖、仁宗、神宗时期,可谓贤豪蜂拥、名臣辈出。笔者浏览了一下剧情简介,该剧主要讲述的是赵恒和刘娥(就是《狸猫换太子》里的那位反面人物刘太后)的爱情故事,也兼顾了北宋初期政治、军事及邦交的一些内容。
赵恒为太宗第三子,至道元年被立为皇太子。至道三年,太宗驾崩,赵恒即皇帝位,是为宋真宗,在位25年(997—1022)。与其父祖相比,赵恒可谓幸运儿,他登基时从父辈手中接过的是一份殷实的家业,为他提供了有所作为的各项条件。赵恒因循太祖、太宗“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”的治国方略,遵守先朝成宪,保守祖宗基业,正如他在即位诏书中所言“先朝庶政,尽有成规,务在遵行,不敢失坠。”但他又并非墨守成规,他完善并发展了前朝的许多制度,因而有学者指出,真宗朝是北宋许多制度的定型期,各项制度在这一时期成型。纵览真宗时期的立法和司法状况,此言非虚。公允地说,赵恒并不是一名昏君,他成长在宋初重儒的社会背景之下,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。太祖、太宗所建立的功业,让他感受到巨大压力,即位时赵恒已年近而立,他也很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,于是抖擞精神、恪勤政务。汪圣铎著《宋真宗》一书中白描了赵恒每日的作息,“他每天很早就上朝,先在前殿处理政事堂、枢密院、三司、开封府、审刑院等申报的最重要的事情,然后才吃早饭。吃罢早饭在后殿处理其他事务,或检阅考核军兵,到正午停止。下午比较灵活多样,有时找大臣谈话。晚上是宋真宗与儒臣一起讲读经书的时间,又是讨论得很晚。他因游猎或女色而耽误朝政的事是较少的。”
赵恒在位25年,共用了5个年号,分别为咸平、景德(“瓷都”景德镇即由此年号而得名)、大中祥符、天禧、乾兴。咸平、景德时期,赵恒尚能专心求治,改元大中祥符后,便开始耽溺于祥瑞之事,大行封祀,“天书”降、“圣祖”降,一切政治活动,都围绕于此。无论是在定罪量刑方面,抑或司法活动方面,无不充满着“迷信”色彩,这也是真宗朝法制最鲜明的特点,笔者下文试举几例。
事例一:“弃掷粮食”入罪
景德二年九月十六日,真宗颁诏道:“所宝惟谷,兆民之天,出于耕耘,是谓劳苦,今万邦嘉靖,五谷大穰,是谓有秋允符上瑞。如闻里巷所弃捐,宜令开封府告谕民,无得弃掷米麦食物,犯者重寘其罪。”祥符九年,真宗以年丰物贱,再下诏令,“申谕民间,无得轻弃粒食,违者论罪。”将丢弃粮食的行为定为犯罪,一方面固然体现了真宗的重农、恤农思想,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难发现真宗迷信思想的可笑,他荒诞地认为弃掷粮食有违祥瑞,从而一纸诏令,将原应归于道德范畴调整的行为上升至刑事法律。
事例二:刑罚适用
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,真宗因东封在即而下令赦宥应配罪人,“先委逐处决配五百里外州军者,今后只配本州,情理重者配隶临近州府。”祥符五年,不过相隔月余,真宗又连发三道诏令,先诏“天庆节禁刑七日,天贶节一日,著于令”,继而又诏“以七月一日为先天节,十月二十四日为降圣节,并休假五日……假内禁屠、辍刑”,后又诏“天庆、天贶、先天、降圣、承天节,权止行刑。如闻所在冤系颇众,自今笞杖,情轻者释之;情重及须证佐者,责保于外”。天禧元年,真宗从礼仪院所请,规定“应大辟罪,遇天庆、先天、降圣、承天节,前七日后三日;天贶、天祥节一日,并权住决断。徒、流已下,犯在节前四日内,署建道场,则权移他所遣官判决,前三日内犯者,并过节次日施行。节日,杖已下情轻释之。”
对于确实不能延期的死刑案件,则移送邻州处断。祥符元年,因前往泰山封禅,为免损碍吉瑞,真宗下令将兖州的大辟案件悉数移交给邻州决断。祥符六年,因太清宫建成,乃诏“亳州罪人至死者,送邻州裁断”。
对真宗的此等行为,李焘直言不讳道,“上虔心祀事,不欲决罚。”可见当时真宗的心思已完全在封祀之上,一切祖宗成法,律法格令,已完全抛之脑后。
事例三:恩赦恩赦,即皇帝对已被认定构成犯罪的未决犯,以及部分正在服刑的已决犯实行豁免或减刑的制度。真宗一朝,恩赦最大的特点莫过于与真宗本人笃信祥瑞紧密相联。大中祥符元年十月,真宗因封禅礼成,遂命大赦天下。天禧元年正月,因奉天书合祭于天地,真宗再次大赦天下。咸平六年,有屯田员外郎盛梁者受赇枉法,下御史台按劾,罪当大辟,但因事发于咸平五年郊祀之前,故真宗特贷其一死,改削籍黥面、流崖州。大中祥符八年正月,真宗以天书再降,诏赦天下,非十恶、枉法、赃者悉除之。由于真宗频繁地奉迎天书、封禅祭祀,因而屡番赦降,原宥罪犯人数之多,减免刑罚力度之大,远超太祖、太宗时期。过度地、随意地宽贷犯罪,固能博取轻刑之美名,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对法制的轻渎。 事例四:虑囚虑囚是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监狱,讯问囚犯,平冤纠错,维护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。皇帝亲录囚徒,始于东汉光武帝时期,“光武中兴,留心庶狱,常临朝听讼,躬决疑事”。虑囚制度沿用至宋已近千年,赵宋统治者在总结了唐末五代治狱经验的同时,以“布德恤刑” 思想为指导,进一步发展了虑囚制度。太祖、太宗在位时期都曾多次临轩决狱,真宗一朝的虑囚活动,不仅在数量上超过了前朝,而且还在内容上呈现出多样性。因而有学者认为,太祖、太宗的虑囚只是偶然为之的司法活动,而自真宗以后,虑囚便成为了一项固定的制度。虑囚的事由一般包括皇室重大事件(如新皇登基、皇子出生、太后染疾等)、星象、时令、水旱灾害等。到了真宗这里,还要加上一个“封祀”。祥符七年,真宗为了封祀活动得以顺利进行,在发车驾前,特录在京诸司系囚,多所原减。当然真宗对于星象也是极为重视的。古人认为彗星的出现乃是凶兆,对于一贯迷信的真宗而言,更视作上天在惩其“凉德”。咸平元年,也即他御极的次年,忽有彗星出现,于是于二月六日御驾崇政殿亲录在京囚徒,悉减等处罚,情理可恕者释之。同时诏令西京及诸路,系囚限敕到日,长吏应及时决断,如有冤滥,即刻审理,并于三日内具以闻奏。
真宗执政中后期迷信祥瑞、东封四祀的原因是多样的,一方面是为了洗却“澶渊之盟”的耻辱,以扬国威,同时也想以此彰显“君权神授”,巩固统治;另一方面是由于真宗好大喜功、粉饰太平,心怀成为“一代圣君”的愿望。《左传》有云,“国家大事,在祀在戎”,泰山封禅是古代帝王在承平之世举行的祭祀天地的最神圣、最盛大也最隆重的典礼。根据古代“天人合一”的哲学思想,太平盛世,河清海晏,便会天降祥瑞,这昭示着人间的贤明天子治理有方,因此封禅就成为君王的最大梦想。从古至今,只有六位皇帝举行过封禅大典,分别为秦始皇嬴政、汉武帝刘彻、汉光武帝刘秀、唐高宗李治、唐玄宗李隆基及宋真宗赵恒。天降祥瑞,说明四海升平,文治武功,皇帝至圣至明,已感应天地神灵,如此举办封禅大典便有了舆论基础。为此真宗下令在全国各地寻找“祥瑞”,而媚上的各级官员,弄虚作假,伪造“天书”,以满足皇帝的心理期待。举国上下,都陷入“天书”狂潮,无怪乎《宋史》这样评价道,“一国君臣如病狂”。
文中史料引自下列文献:
(宋)李焘:《续资政通鉴长编》,中华书局2004年9月出版。
(宋)佚名:《宋大诏令集》,中华书局1962年10月出版。
(元)脱脱:《宋史》,中华书局1985年6月出版。
(明)陈邦瞻:《宋史纪事本末》,中华书局1977年5月出版。
(清)徐松:《宋会要辑稿》,中华书局1997年1月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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